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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手强宠假少爷[女尊]》

100.第 10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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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清风一身破烂地回来了,浑身是血地倒在了路生白的怀里。

如蛛网般龟裂的恐怖血痕遍布了全身,吓坏了短小如鼠的路生白,泪啪嗒啪嗒掉,一边哭鼻子一边将沉重绵软的宁清风拖到床上,闭着眼睛小心翼翼给她擦拭身体清洁伤口。

他不敢出门。

只敢怂怂地将地下室的门锁得死死地,蜷缩在这个狭小地下室中,守着人事不知的阴郁女人,一边数着营养液,一边揪着小猪崽的软毛,偶尔用白瓷般的手指狠戳宁清风的脸颊,恶狠狠道:“你再不醒来,我就用大长腿库库跑路,你腿瘸,这辈子都追不上我了。”

他表面凶狠,内心却彷徨不安,偶尔在地下室中咬着指甲焦虑来回踱步,时不时望向紧紧闭着的铁门。

时间晃眼过了十天。

地下室中,修长精致的少年将袖子卷至手肘处,露出了白玉般的手臂,曾经纤细温润的十指此刻布满了密密麻麻细小的伤痕,在白皙的皮肤上显得触目惊心。

他却感觉不到疼似地,干练地坐在小椅子上,手指点着细数起来家当。

“一根粗绳,用来驮宁清风这个大懒猪。”

“半瓶营养液,最后的粮食。”

“一只小猪崽,珍贵的家产。”

“一只呆毛黑狗,击杀歹徒的凶器。”

“一根大木棍,偷袭专用。”

“还有……”

路生白气势汹汹地走到昏迷不醒的宁清风身旁,撸起袖子,“听着,你的衣服我征收了!”

少爷姿态很高,动起手来却脸色通红,闭着眼睛,抖抖索索地把宁清风脏兮兮的工厂两件套扒下来,触碰到宁清风冰凉的肌肤指尖还下意识瑟缩了一下。

毛茸茸的脑袋一钻,就从充满女人独特咸湿气息的衣服领口处钻出了个可爱小脸,他耳垂红得滴血。

这、这破衣服,怎么和宁清风一样霸道,残存的温度和气息无孔不入地往他身体钻。

他眼眸水波似有雾气,羞涩地将半张脸埋进了竖起的领口中,过了一会儿才慢吞吞地将粗长的绳子从腋下穿过了宁清风的手臂,他缓缓蹲下身体,将粗糙的绳子在柔嫩的手掌中缠了两圈,随后深深吸了一口气。

“嗯——”

白皙的手掌死死拉着粗绳,肩膀的软肉生生勒出了红痕,路生白咬牙用力,才堪堪将沉重的女人重量全部压在身上,随后开始艰难地迈起了步伐。

他喘着气,骄傲地翘起小鼻子,朝着昏迷的人邀功道:“嗯哼,我厉害吧,练了十天,就能背起你了。”

说着说着,他动作倏地停住,酸涩的热意逐渐染上眼眸,模糊了视线。

他低声轻道:“宁清风,走吧。”

“我们,出发了。”

宁清风在回来的当天,就彻底没了气息。

那个沉默寡言、毁容跛脚、说要带他离开的宁清风,就这么轻易地,死了。

路生白很难形容那一刻的感觉。

就像一个人高高兴兴地走在街道上,突然被人打了一个闷棍,还没等晕乎乎的脑袋清醒过来,就被告知家中噩耗,让他节哀。

太快了。

快到,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开门后,宁清风向他伸出手,笑着说要带他离开的那一幕上。

“不过也没差啦。”他笑得像是太阳下洋溢的傻兮兮花朵,没头没脑,无忧无虑。

“我带你离开,一样的……啦。”

说着说着,他的声音越来越轻,到最后几乎听不见,很快眼泪便开始哗啦啦地掉。

“叽——”一旁的章章见状焦虑地跺跺猪蹄。

就不该心软放过了向丛雪那家伙,为了让她干干净净地回到她该回去的地方,它还傻猪一般地牺牲了所有的力量,彻底褪去了她的翅膀。

现在她好了,回去当人类的宝贝,它在这里成了老弱病猪,路生白明显状态不对,它却像只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只会跳踢踏舞。

可恶啊,它就算了,宁清风怎么回事,一个日天日地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的大反派,一个大怪物,竟然比它这个炽天使还迫不及待上天堂,轻飘飘就领盒饭了。

这合理吗?

章章心里烦躁。

它知道宁清风掌握【创世】权柄后去做了某些事情,但它并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恐怖事情,竟然能把宁清风给玩脱了。

它没长嘴,只会“叽叽叽”,词汇量上被压着暴打,实在拗不过固执的少年,只能依了他。

“叽——”它叫了一声。

别哭了,走吧走吧,离开这个该死的伤心地。

*

等路生白的脚再次踏上塔尔塔洛斯这片土地,见到久违的阳光时,他的神情一片空白,完全怔愣住了。

他之前为离开地下室所做的一切防范,在这一刻,好似都没有了意义。

因为,什么都没有。

没有视线粘湿恶心的流氓,没有神色匆忙的工人,没有绝望肮脏的乞丐。

没有辉煌伫立的教堂,没有宽大平整的道路,没有拥挤破旧的房子。

什么,都没有。

满目,尽是废墟,一片死寂的荒凉。

一切文明,在这破旧的遗址上,短暂地停留过后,就无情地抛弃了它,徒留斑驳的痕迹。

微风沙沙吹过,带来了无形之风穿梭花野的香气。

路生白怔怔地朝花香源头看去。

在青苔点绿的残石之间,一片又一片血红色之海蔓延相连,掀起了一阵阵波浪。

“彼岸花……”路生白喃喃道。

这里,为什么有这么这个。

短短一段时间内,塔尔塔洛斯又怎么会变成这样子。

他下意识退后了一步,有些茫然地望着这片陌生的天地。

昨日之景,已如隔世。

他脸色发白:“怎么会这样……”

“这里真的是塔尔塔洛斯吗?”

他可能,走错地方了。

就像是一脚跨越山河、误入他乡的游子,此地非彼地,此乡非彼乡。

“我必须要先搞清楚,这里到底是哪里,我是不是真的走错地方了,我又该去哪里。但是……”

他神情彷徨地望了望这辽阔的天地。

背着宁清风,他要怎么离开这片荒无人烟的废墟?

“嘟嘟——”就在他无助的时候,尖锐的鸣笛声打破了寂静的天地,伴随而来的,是车辆行驶时的低沉轰鸣声。

路生白被吓了一大跳,他回过头去,就看见前轮一晃一晃的破旧搬运车正在朝他缓缓而来,而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一只头顶白色呆毛的黑色哈巴狗。

路生白下意识低头看了看——果然,他脚边的歹徒凶器不见了。

这只狗开车来接他了。

旁边还有他的珍贵财产小猪崽在挥舞着小蹄子,煞有其事地指挥道路。

路生白:?

好像有点哪里不太对劲。

“叽叽叽——”章章大声道。

少年都累得脚发抖了,下来帮忙把这个家伙搬上去,杀千刀的,死了还霍霍少年了。

“嗬——”呆毛乖乖回道。

幸好诡异之间用的是呓语交流,“叽”和“嗬”之间完全不存在语言障碍。

迷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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