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火海]伟大航路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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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以后他们没有再碰过头。我并不知道他们究竟在线上沟通了些什么——
一周后,球赛如约而至。
队长和教练仍然在医院里躺着,现场除了四名队员,只有球队经理出席——是个可爱的女孩子,身残志坚,赛前一小时她跛着脚出现在体育馆,一走一跳,像只兔子。
她负责后勤保障,早早准备了物资,让队员们顺手捎来;自己背着硕大的药箱,甚至还要兼职做队医。
“下午好!大小姐!”
我看着她在人群里穿梭,一一确认过队员们的身体状况后,刚舒一口气,眼神蓦然和我撞上,又马不停蹄地过来和我打招呼。脸上带着大病初愈的疲惫,但笑得很甜,和马尔科一样,染着人性的光辉。
听说她也是医学院的学生,和马尔科同期修习过《病理学》。可惜我对她“同期”的身份毫无印象——马尔科总换教室,同期多不胜数;说起《病理学》,我只会想起那对写在黑板上的好嗑CP。
“嗯。你好。”
我点头示意,让她坐。
马尔科有言在先,原则上,任何人都不要靠近我;但椅子很长,经理可以坐,有足够的空间,而且她上过《病理学》,指不定知道那对传说中的CP!
那对CP我至今也没有嗑到,冬去春来,耿耿于怀不会消减,只会与日俱增。
“……”
她在偷看我。我一回头,她笑吟吟的眼神倏然和我撞上。
我不擅长社交,不知道要怎么开始搭讪?眼神交汇间,她微微一愣。我想这是很好的机会,装作不经意地问:“有人在《病理学》的黑板上写了一对CP,你知道吗?”
“啊?”她瞠目结舌,支吾着,“呃,这个……不、不知道。有这种事吗?哈哈、哈哈哈!”
“……”
那插科打诨、闭口不谈的样子并不像是不知道,我看她是不想说。
“不想说”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内容涉密,不可说;第二种是可说,但不想和我说。
——嗑CP有什么不可说的?只要不当着本人嗑,应该都没什么问题吧?
所以经理不想说,一定是第二种情况。
好吧,我理解。偶尔会有这种情况发生,我和修兵天生冷脸,不讨喜,两人站在一起,卡卡西形容我们“俊男靓女十分养眼,但不认识的话,就算是他也只想绕着走”。
眼下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我绝对没有凶她,只不过问了一句,就一句,经理把头转过去了,再不看我。我若执着看她,她甚至杵起拐杖,蹦蹦跳跳地走了。
“……”
社交真的好麻烦。我果然很不擅长。
好在今天的重点不是嗑CP。没关系,这次不行,下次再嗑。今天先做好今天的事!
马尔科在体育馆入口和主办方沟通着相关事宜。
这场比赛,他将作为代理队长上场。而我挂着教练的胸牌,名正言顺地坐在教练位子上,但并不负责指挥,而是马尔科的专属摄影师。
我们家的共享相册里唯独缺少马尔科的部分。
为此,我特别找卡卡西借了微型摄像机——办事处专用款,性能极佳,安装在我的单片眼镜里,既时尚又便捷,一扶眼镜就可以随时捕获精彩画面。
赛前半小时,体育馆大屏幕滚动播放出战双方的参赛背景。
我等着拍摄马尔科的名字,然而久等未至。大屏幕反复强调的只有我方队伍作为“地区赛种子选手”,曾多次在“校园邀请赛中力压冠军队”,“实力不斐”名副其实。
“……”
什么!我惊住了!他们居然真的有实力!
说来惭愧,我对校篮球队所知甚少。听闻一些求神拜佛的经历,再见到身兼多职的经理,我只会合理地对这支队伍的专业性提出质疑?
——电视剧里不都这么演吗?
乐队经营不佳,所以经纪人分身乏术。
但现实不是电视剧,倒像是校园竞技小说。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吗?
新星球队必备一位全能的经理,一位小事上未必但大事上一定靠谱的队长,以及旗下一帮除了篮球一无是处的热血笨蛋。
之所以有实力却没有运气,是因为充满戏剧性才可以成为主角;不用担心他们会输,在真正的热爱面前,失败是成功之母。
哨声响起,比赛开始。
一切如我所料——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没有人甘愿一输再输,球队也一样。
经典热血番的桥段出现了:弹尽粮绝最能磨炼意志,支离破碎间,信念会可以给人背水一战的勇气。破釜沉舟,无所畏惧,自然披荆斩棘,无以为敌。
我方队伍有如猛虎下山,主场优势展现得淋漓尽致。
是经理的功劳——
正式开场前,整齐划一的横幅出现在体育馆,这当然不是篮球笨蛋能想出的主意,真正的篮球笨蛋全在赛场上拼搏;
是队长的肯定——
马尔科是临时加入的“替补”,初次亮相,却有全场球迷声势浩大地高呼其名;这其中少不了球队的推波助澜。
“马尔科!”
“马尔科!”
“马尔科!”
……
主场作战,我方每一颗进球都会掀翻全场。欢呼声排山倒海,齐齐奔着马尔科来。
马尔科亦是当仁不让。
他个子高,肢体协调,运动神经发达,体能出类拔萃,即便在众多校队成员的簇拥中仍有一骑绝尘的表现,而体能之外,他甚至比一众体育特长生多出了一份智慧——
每每稍有端头,最多一球,马尔科会立即觉察,当下调整战术。沉着冷静的表现,有条不紊的指挥,让他毫不意外地成为了篮球场上最靓的仔。
开局五分钟,我方连掉十分;比赛结束,我方反超二十分。
胜利,无可争议;而这其中的差距,是马尔科队长带队有功。
“马尔科!”
球赛一结束,校篮球队不着急签字领奖,又把他叫住了。
这次连同经理一齐来当说客:“马尔科,你也没有加入社团,要不要加入我们篮球队啊?”
“谢谢,我还是不要了。”马尔科一口回绝。
人群层层叠叠。我见他拨开重重迷雾,闪着光,迎着我走来。
“大小姐——”他远远地叫我,大声呼唤,“冷不冷啊?等这么久。”
天气冷,我给他羽绒服,他没有接,倒是顺手一拉,把我连同羽绒服一起裹进怀里。
周遭喧哗不息。马尔科扣着我后腰,充耳不闻。
我抬起头,大声同他讲:“马尔科,你果然是最帅的!”
马尔科微微一愣:“很帅吗?”
“嗯,很帅很帅!”我肯定道。
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学校的篮球赛。
在此之前,我只作为家属,和卡卡西一起出席过修兵的球赛。
职场球赛和校园球赛天差地别:成年人的情绪内敛,整场比赛也听不见几次喝彩;不像学生们,情绪饱满,活力四射,一场比赛四十八分钟,每一分每一秒体育馆内都在纵情燃烧。
欢呼声沸反盈天。
虽然马尔科接触篮球的时间尚短,但身为“天才”卡卡西的关门弟子,他的球技可是出类拔萃。
灌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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