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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引狼入室》

1.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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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七年,十一月的初冬。还未曾下第一场雪,海面除了风稍大一些,并不特别冷。

下午三四点钟的太阳铺排在深绿色的水面,像一汪上好的翡翠镶了一层金箔,富贵逼人眼。

渡口在望,甲板上闹腾起来,二、三等的舱房里探出许多个脑袋,夹杂着激动的呐喊。

方绍伦往甲板的边缘让了让,从英国花呢面料的西装裤口袋里掏出薄薄一张纸,展开来是油浸的印刷体:“父病危速归。”

短短五个字,让他这十来天寝食难安,一直悬着心。

三年前他离开时,方学群的身体还十分硬朗,亲自送他到沪城的码头登船,又嘱咐随行的长随阿良,“千万照看好你家少爷,倘若知道你调皮淘气,回来定要用鞭子抽你。”

阿良那时才十三四岁,正是爱玩的年纪,方绍伦又不太拘着他,整天皮猴似的乱窜。

但他远赴东瀛求学,身边一班伺候的人里头也只有阿良愿意跟他去。

其他几个各有负累,再说都知道他这一走算是败走麦城,没有烧冷灶的道理。归期难定,隔着数千里之遥就靠几封书信,也怨不得人故土难离。

阿良攥着两张花笺,踩了风火轮似的从舷梯跑上甲板,“少爷少爷,”十七岁的少年仍在变声期,公鸭嗓粗嘎刺耳,扬着手里的花笺,高声叫唤,“这是……”

方绍伦用责备的目光看他一眼,阿良看看甲板上四散的人群,逐渐汇聚来的目光,骨嘟了一下嘴巴,跑到他身边低声道,“这是隔壁舱房的秦小姐,还有五号舱的董小姐给您留的地址和电话。咱们家的给她们吗?”

临别在即,同船许久,相互留个名帖也是应有之义,方绍伦点头。

“我已经给了哩,之前的余小姐毕小姐不都给了么,这两位小姐还要更漂亮些,我想少爷必是会肯的,就先给了。”

他塞一颗巧克力到嘴巴里,嘟着嘴嚼个不停,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卖弄着机灵。

方绍伦接过花笺,在他头上拍了拍,“跟漂不漂亮有什么关系?你家少爷难道是外貌主义?又去骗人糖吃,小心你的牙齿。”

“哪里是骗,她们硬塞我手里。”阿良喜滋滋的拍着鼓鼓囊囊的口袋。

因着方绍伦的关系,阿良这段时日没少收到打赏,银钱他不敢要,些许吃食自然笑纳。

从东瀛回华国只能乘坐邮轮,在苍茫的大海上颠簸久了,着实无聊,同行的几个华国留学生不免凑在一起吃饭、打牌,途中两次靠岸,下船一块游逛,彼此都混熟稔了。

方绍伦无疑是这一堆人中最受欢迎和瞩目的一位。

他身量修长,脊背挺直,日常总穿着三件头西装,言谈举止间透着点富家公子的矜贵范儿。

皮肤泛着亚裔人种自然细腻的光泽,一看就知是无需在艳阳下奔走劳作的人士。

五官俊美但不显女气,一双眼睛尤其好看,便如刘鹗在《老残游记》里头写的:“像秋水般清澈,像寒星般闪烁,像宝珠般晶莹,像白水银里涵养着两粒圆润的黑水银。”

他不爱用刨花水,总觉得油头粉面类比晋人傅粉簪花之恶俗。一头黑发四六分开,被海风吹得飞扬。

二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年轻人最美好的时候,譬如十一二点钟的太阳,耀目得令人睁不开眼睛。

一干人等互通家世,西南方家的名号一报出来,众位女士都不由得眼前一亮。

众所周知,方家是西南豪族,西南诸城地界上,但凡大一些的米面粮油布庄当铺,几乎都镌刻着方家的徽记。

单看方公子这身皮肉和气派,非大富大贵之家作养不出。而且这年月,还能带随从一块去留学,自然不是一般人物。

何况船上早晚风大,长随抱出来的大氅、斗篷,虽是旧物却质地精良。

他时不时掏出来看时间的怀表,纯金质地、花纹繁复。左手大拇指上一枚扳指碧翠莹润……种种细节无不彰显着家世底蕴。

几位小姐都是有眼力见的,整天莺莺燕燕簇拥围绕着他。男士们自然艳羡不已,但方绍伦并不因此夸耀吹嘘,旁人也拿不住他的错处。

闲谈间言语虽温文有礼,实则性子有些傲气,从不主动与人结交,这群人中能得他青目的唯有一个赵生。

赵生名赵瑄,字书翰,是考取的官费留学生,一般留学都是夏季结业,他却提前半年拿到了文凭,可见十分用功优秀。

且留学生大都恨不得多在外逗留,反正一应花销是家里负担,他却急着归国,言谈间颇有一展所学以图报效之志。

大家在沪城下了邮轮,他们几个往西南来的,又再改乘了国内的轮船。

几位小姐中唯秦、董二位同往西南来,临别都留了名帖,以期来日再叙。

方绍伦接过那两张花笺,随手塞到大衣口袋里。虽有夕阳余晖,甲板上风大,他在西装外穿了一件双排扣呢子大衣,系着黑白二色交织的羊绒围巾。

舷梯处传来一阵声响,却正是秦、董二位与赵书翰一块走上了甲板。

明明要面见,偏要长随给他送花笺,这正是小姐们矜持可爱的做派了。

秦小姐是位圆脸圆身的丰腴美人,家里是在理城做绸缎生意的,开口先带三分笑意,“方先生,要下船了?家里会来接吧?”

方绍伦点头,“出发前给家里寄了信,应该会来接。”

董小姐身材瘦削,颇有书卷气,说话也细语柔声,“我跟秦小姐回理城,跟赵先生倒是不顺路。”

赵书翰穿一袭棉袍长衫,鼻梁上架着圆框眼镜,他擦了擦额角,“不打紧,不打紧。”

董小姐是好意,想替他问问方先生顺不顺路,他书生意气,不免觉得尴尬。

其实方绍伦昨晚便让阿良去告知赵书翰,他们都回月城,可以一道走。

赵家在月城下边的县城里,观赵书翰穿着谈吐,应是书香门第。他言谈不俗,志向远大,方绍伦颇为钦佩,愿意与之结交。

阿良显然又把这事忘了,半大小子做事毛手毛脚,丢三落四。他闲时教他认字,今天教的,明天就能忘个干净。吩咐的事情十有三四不记得。

方绍伦忙道:“赵兄若不见弃,可与我一道回月城。”

赵书翰也不过分忸怩,“怎敢言弃,只是叨扰了。”

四处乱窜的阿良突然指着远处的岸边,跳起脚来,“少爷,快看,那一准是闵礼少爷,他来接你了!”

阿良眼睛特别厉害,方绍伦总叫他“千里眼”,隔得还远,他只看得到隐约的轮廓,但心跳也随着这声叫喊剧烈跳动起来。

久违了,故乡!久违了,闵礼!

留洋三载,这是他第一次回家,如果不是这封电报,至少要到明年的夏季拿到一纸文凭才会考虑回国的事情。

随着轮船越靠越近,岸上的身影也越来越清晰,站在渡头翘首以盼的那一位,确实是袁敬!

那是个极为摩登漂亮的青年,同样穿着三件头的西服,戴着圆顶礼帽,马甲边袋旁缀着的怀表链条在夕阳下闪着金光。

等再近些,他取下帽子向方绍伦挥舞着,俊朗的长眉、明亮的双眼、挺直的鼻梁、微翘的唇角一一呈现,与站在船头的这一位简直如日如月,难分伯仲。

方绍伦同样激动的向他挥手,一别三年,只靠鸿雁传书,实在难抑思念之情。

但随着袁闵礼的身影一同变得清晰起来的,还有不远处渡口边一字排开的六辆黑色小汽车。

方绍伦稍稍皱眉,光为迎接他,这排场太大了些。

他特意在沪城改乘轮船,而不是坐火车,多绕了一日一夜到海港,就是不想惊动沪城的世伯世叔们。

虽说都是方家的世交,方学群拜把子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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