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无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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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因为下雨,我在严靳位于尼斯的海滨别墅待了三天。
雨太大蒙了窗,完全看不见海。
我穿他的白衬衫满屋子乱跑,烟不离手,他问我,你是不是很焦虑,我说没有,只是无聊。
听完这个回答,他总会看我两秒,像欲言又止。他总共欲言又止了七八次,临到我走还是什么都没说,大概是我想错了。
我三天瘦了两斤,因为不喜欢吃严靳做的饭。他做的饭就像他这个人的名字,太严谨。我一个人总吃茶泡饭,敷衍就用白开水,认真就往饭里加点鱼肉。
看到桌子上那些白花花的大盘子,我笑他,说他以后做坏事被吊销律师执照,可以考虑去米其林再就业。他说我太看得起他,我说你本来就长了一副什么事都做得完美的模样。
他放下手里的刀叉。刀叉是银制的,是十九世纪的古董,是前女友送他的分手礼物。
我不知道人究竟得做成什么样,才会连分手都收到礼物。反正我的前男友,几乎都恨不得把我丢进池塘。
他放下古董刀叉问我,那作-爱呢,作-爱完美不是好事。我说那你还差得远,我翻折衬衫袖口,把手腕递给他看,上面有他凌晨四点留下的咬痕。
我说:“这方面,你是未开化的野蛮人。”
然后他就笑了,问我真的不吃点他的烤章鱼腿吗?我摇头,我告诉他我不吃饭是学巴黎女人,他说我年纪轻轻不学好,又说我哄他,说他又不是没去过巴黎,没见过巴黎女人。
我说那等雨停你跟我去巴黎看看,从走出机场开始数,看是抽烟的女人多还是吃饭的女人多。
严靳没有再拿起前女友送的银制刀叉,他拿出烟,点燃,抽了两口,我面前散开两重雾,朦朦胧胧,透点青蓝,像那时窗户的颜色。
他拉着我的腕子把我扯到怀里,他说:“明天回学校吧,雨停送你去机场。”
我用掌根撑着他肩膀:“你不跟我去巴黎了?”
他又笑。他笑起来好看,真心实意又假模假式。我看不透,像雾里探花,好危险。
如果他有朝一日成为我的恋人,分手那天,我会猜不出他到底是想把我扔进池塘,还是吊在槐花树上,或者干脆一枪打穿心脏。
当然,我绝不可能送他分手礼物。
他的刀叉足够多,我总感觉这房子里游荡着幽灵,是女人的怨怼、痴念和留恋。
我也不当幽灵。
严靳是我三叔朋友,怎么认识的我不知道。三叔大我一轮,严靳比他出生晚三天。我十五岁第一次见他,长辈让我叫严叔叔,我很自如地喊叔叔,他长得像保养得当的中年人。
五年过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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