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诗文寄日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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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落诗久久没说出话来,她实在觉得百口莫辩,于是抬头看天。却在此时,她听长晓在一旁说道:“常绫姑娘误会了,其实我们两个也是前天刚认识。”
常绫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问道:“我刚刚迷迷糊糊中,听姐姐刚刚说自己的名字是‘舒允’?”
文落诗稍稍一愣:“啊,不是,那个是我一个朋友的名字……”
长晓深深看了她一眼,没说话。
有些事就是这么巧。
“姐姐就把这番功绩让给朋友了?那姐姐叫什么啊?”
听着常绫一个劲地“姐姐”“姐姐”,文落诗有些头皮发麻,也学了她的语气:“姐姐叫文落诗。你叫姐姐的名字就好。”
“好,落诗姐姐。”
“……”
“那这位是……”
“长晓。”
文落诗本来还在犹豫是否要说出长晓的身份,他却自己回答了。不过一想,也对,他还有别的身份不愿意说,如今只能广而告之自己是长晓。
常绫听闻,目瞪口呆了好一会儿,欣喜若狂,声音略显颤抖:“我会唱你的曲子,我们班子里很多人都可喜欢你的曲子了呜呜呜呜,还有填词也好啊啊啊啊,没想到你已经达到融雪了呜呜呜。长晓魔君,能否给我留下墨宝,我这辈子圆满了!”
文落诗对此司空见惯,挑眉看向长晓。而长晓却十分矜持:“常姑娘客气了,能被姑娘赏识,在下十分荣幸。”
行,又是这副样子。简直跟第一天见我的时候一模一样。不知怎么,文落诗就像已经很了解长晓一样,十分清楚他这副谦谦表相之下,藏着不少东西。
——比如,他能进我房间,把我移到床上。
算了算了,都说了不计较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看到文落诗撇了撇嘴,长晓似乎一眼看透了她在想什么,对着她笑了笑。
常绫还沉浸在见到名人还被名人救了的喜悦之中。
一时间,三个人各想各的,谁也没再出声。
*
已过日中,三人便一起找了附近的酒楼吃了饭。
魔是不需要吃饭的。但如果要吃饭,大概是单纯因为想吃。
“我还以为你会带常绫去你自己开的酒楼。”文落诗不知何时已经把飘落的面纱捡回来戴上。这回她诗真需要遮着脸了,哪怕她不在乎,旁人看了那一道疤,也会吓到。她拍拍身上的灰尘,坐下。
“这不是怕你又有心理负担么。”长晓拍拍身上的灰尘,坐下。
常绫坚持要请客,于是点了几个菜后,便把碎银子塞给了店小二,不给文落诗和长晓付钱的机会。
在场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常绫实在是囊中羞涩,但就算再穷,都一定要把人情还上,看着她那些零零散散的碎银子花出去大半,文落诗心下有些触动。
“你是露烟吧?”文落诗喝了一口店小二刚端上来的茶水。
“对,跟姐姐一样。”
方才与尹岐交手时,常绫和文落诗所用术法皆为粉色,两人都互相看到了,此刻颇有一种同病相怜之感。
不过,文落诗实在受不了了:“常绫啊,我今年还不足一千八百岁,估计比你大不了多少,你直接叫我名字就好了。”
常绫点头:“好,落诗。哎,等一下,你的设帨之年是?”
“沧海历八千一百八十三年。”
“哇,我是八千三百九十六年,确实比你小。哎,等一下,长晓魔君的设弧执念是哪一年呀?你会不会比我们大很多?不过我完全看不出来。”
长晓一直在自斟自饮,不插嘴两个姑娘的谈话,忽然问道他,他便如实答道:“沧海历七千六百五十四年。”
文落诗总觉得,长晓诞辰这个年份特别熟悉,好像在某本史书上见过,大概那一年发生过什么事。最近都忙着赶路和打架了,好久没温书了,真是三日不读书就面目可憎了。正好,她现在确实是有点“面目可憎”。
但是她的思绪也很快被打断了,因为店小二端上来了几盘热乎乎的饭菜。
菜还没上齐,大家也都不好意思先动筷,文落诗摘了面纱,便找了个话题聊天:“常绫,我觉得你虽然看上去很柔弱,实则内心超级坚定的。我以为你会害怕对方,自己蔫蔫地放弃反抗,没想到你真的做了。”
常绫微微怔了半响,缓缓道:“这是我第一次站出来反抗。以前我都像你说的,‘蔫蔫地放弃反抗’了。”
长晓这时忽道:“常绫姑娘,你很厉害,这次很不容易。”
常绫甜甜一笑。
文落诗却还在思考常绫刚刚所说,本想问为什么以前都没有反抗,却发现自己根本问不出这句话。
为什么?她内心再清楚不过了。
昨日第一次遇见紫衣男子欺负石玥,那也是文落诗第一次站出来反抗,见他诋毁露烟,便出手击败了他。与其说是帮助石玥,不如说是在维护“露烟”二字的尊严,削弱“熙光”二字的戾气。以往的她,也都像初入稀音城那样,面对客栈老板的无理取闹,只能自己咽下苦水,不敢还手。
为什么不敢还手?文落诗修为极高,是因为长年被民间的主流思想打击,长年不自信。那种自卑的情绪淤积了太久,自己都险些把“自愧不如”当成生活的一部分。想要把长期弯着的腰彻底直起来,是需要极大的勇气的,不仅要否掉以前融进自我概念的那一部分自卑,还要咬牙成为唯一一个在背地里支持自己的人。
而常绫,修为虽也不低,可真正站出来反抗这些无耻之时,却也落得一身血迹。
反观这些欺人者,因为风壑轻飘飘的一句“熙光道好”,便自诩天之骄子,自以为可以藐视所有别道之人。看这名为尹岐的人,就连走在街上,都自觉高人一等,随随便便就碰碎了石玥的一桌瓷器,又随随便便的划破了常绫的衣服,并丝毫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世事本不公。欺负我的代价太低,我去反抗的代价太高。
而这反抗通常是无意义的,因为牺牲一个人,并不会扳回社会上众多人的认知。你一个露烟赢了,并不会改变众人所认定的。你站出来说这不合理,没人会在意你说什么。
文落诗意识到,自己随波逐流太久了。哪怕这波,是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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