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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受钓了导演后爆红了[重生]》

20. 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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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证词》里有四场柏宇杰模仿哥哥柏鸣声在房间里练习钢琴的片段,以柏宇杰弹奏的不同风格的钢琴曲作为阶段性的剧情隐喻,通过他演奏时的表现将许多碎片线索拼接到一起,串成一条巧妙的暗线。

尽管故事最初是从陈光华的视角展开,但故事里真正的主视角却是柏宇杰,这个在每个关键剧情点都比观众和警察先一步意识到事情真相却保持沉默的人,因此这几段钢琴戏显得尤为重要。

纪斐言不擅长钢琴,秦煜时索性让他留在书房练习,偶尔也会给他一些拍摄方面的建议,好帮助他更真实地呈现柏宇杰这个角色的内心。

纪斐言在书房里练了一下午的钢琴,到傍晚时很自觉地结束了练习,起身对秦煜时说:“秦导,我先回去了。”

“晚上有事?”秦煜时斜倚在钢琴旁,对他要走感到分外诧异。毕竟纪斐言的演奏还不够熟练,远远达不到能够自然结合表演的程度。

“没有,”纪斐言否认,委婉地说道,“不过这么晚了,你这里不太方便吧?”

“哪里不方便?”秦煜时有些莫名其妙,他还没说不方便,纪斐言倒是先替他不方便起来了?

“你一个人住?”

“不然你觉得该有谁?”

整整一下午,家里除了他们和Lucky,就没有出现过其他的活物。

秦煜时父母离异不是秘密。以他在影坛的地位,随便在网上一搜都能知道他的家庭背景。

父亲秦永会是电影协会的副主.席,在圈内有着无可动摇的威望和人脉,母亲苏青黎是中美混血的模特,现长居美国,据说家庭背景相当复杂,商界警界均有涉及。两人离婚后又各自组建家庭,而秦煜时初中毕业后就没有再跟着父母中任何一人,大学考入电影学院,开始了他的导演生涯,毕业后又赴美留学三年,他能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依靠的他自己。

但在今天以前,纪斐言以为他身边至少会有……

秦煜时眯起眼睛,似乎看出纪斐言在想什么,意味深长地提醒:“纪斐言,我没有养情人的习惯。”

顿了一顿,又说:“也不喜欢私生活被过度窥探。”

纪斐言迟疑:“那……要怎么照顾Lucky?”

狗是需要陪伴的生物,Roby显然还没有智能到独自照顾Lucky的程度。秦煜时拍电影期间长期住在酒店不回家,没有其他人的话,Lucky要怎么生存?

“会送去朋友家。其实Lucky原本就是我朋友捡回来的狗,放我这寄养一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只跟我亲近,所以就成了我的狗。”

合情合理的解释,衬得纪斐言的想法异常荒谬。

纪斐言尴尬地咳了一声,重新坐下来:“那我继续。”

秦煜时看了眼时间,已经快要六点:“吃了饭再继续吧。”

纪斐言拿出手机,熟练地打开app:“那我来点外卖。”

秦煜时诧异:“你天天吃外卖?”

纪斐言误会了他的意思,收起手机:“要出去吃吗?”

秦煜时算是看出了端倪:“纪斐言,你从来不做饭?”

“宿舍里不让做饭。”

“不在宿舍的时候呢?”

纪斐言大四才开始正式拍戏,难道以前放假在家也都吃外卖?

据他所知,纪怀星和沈燮安平时工作都很忙,根本不可能有时间做饭。他很难想象纪斐言一个人时是怎么解决基本的吃饭问题的。一个寄养在叔叔家的孩子,每天下馆子也不现实吧?

“点外卖。”

答案简单粗暴。

“偶尔也会自己下厨,”纪斐言想了想又说,“就是不怎么好吃。”

“你说的该不会是泡面和速食饭吧?”

“还有水饺和米粥。”纪斐言试图证明自己也有在吃健康的东西。

秦煜时不禁觉得好笑:“纪怀星平时苛待你么?”

作为纪怀星多年来的至交好友,他很清楚纪怀星是个什么样的人。以纪怀星的资产,完全能让纪斐言过上比谢清越更加优渥的富二代生活。

“小叔叔的钱,也是沈总的钱。”

纪斐言表达得含蓄,秦煜时却听懂了他的意思。

纪怀星是纪斐言的叔叔不假,但也仅仅是叔叔,不能等同于父亲。

对纪怀星来说,沈燮安才是最亲近的人,他们是恋人,共同经营环耀影视,财产方面毫无疑问是一家人。

纪斐言寄人篱下,难免有多方顾虑,他住在纪怀星家里,本就承蒙沈燮安的照顾,拿纪怀星的钱无异于拿沈燮安的钱。而对纪斐言来说,沈燮安只是个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对他更不存在任何责任,这之中自然就多了分疏远。

“外卖吃多了不健康,”秦煜时手指叩了叩桌子,“难得有时间,跟我学习做饭?”

“你会做饭?”纪斐言微微讶异。

在他的认知里,秦煜时这种咖位的导演平时恐怕比纪怀星还要忙,是不会把时间花在做饭这种事上的。

“你是指望Roby做饭,还是Lucky做饭?”秦煜时唇边勾起一丝戏谑的笑,从钢琴旁起身,“独居的必备技能,总有用得上的时候,学了没有坏处。”

随秦煜时进了厨房后,纪斐言才知道他所谓的“做饭”和自己以为的完全不同。

厨房里的配具专业且齐全,一看就知道是花了心思的。不用想都知道,秦煜时的厨艺一定高超到超出他对烹饪的认知。

而对纪斐言这种厨房小白来说,做顿饭简直难于登天。

果不其然,光是开火这件事,纪斐言就搞砸了。

油在锅里持续预热,没等菜放进去,油锅突然间冒起了大火,把纪斐言吓了一跳。

“秦导——”

这一声还没来得及喊完,秦煜时已经淡定地走过来把锅盖盖上。

氧气被隔断,火一下灭了。

秦煜时无奈道:“纪斐言,你是真的没有一点做饭常识?油在锅里能加热这么久吗?”

纪斐言在心底倒抽一口冷气。

几秒后,他试探着问道:“要不……我还是别添乱了?”

他毫不怀疑,再继续下去,他会把秦煜时的厨房给炸了。

“算了,”秦煜时不想再为难他,“你去客厅坐会儿吧,一会儿我再叫你。”

秦煜时做事从不拖泥带水,做饭也一样,十分钟后就已经全部做好了。纪斐言帮不上别的忙,只能负责端菜洗碗。

两菜一汤,都是家常菜,出自秦煜时的手却色香味俱全,连摆盘都异常精致。

“尝尝看?”

纪斐言就算再不会做饭,鉴别能力总是有的。这几道菜入肚,不仅征服了他的胃,也征服了他的味蕾。

“很好吃。”

事实上,就算真的不好吃,纪斐言也能面不改色地说出好吃两个字,无非是真心与违心的区别。

或许一些人会觉得是讨好,但对纪斐言来说,只不过是一种权衡利弊后的选择。

从学生时期起,纪斐言就不是一个很合群的人,他的许多想法都和同龄人不一样,到了高中时,更比身边同学早熟,自然而然也就成了班级甚至学校中的异类,难免遭受到一些挤兑。但他没有为了融入集体强迫自己舍弃那些不同,而是学会了隐藏,如同动物趋利避害一般,将那些异于常人的部分隐藏起来,包括自己的喜恶。

他学会了毫无负担地说谎。

但刚才那句却不是谎话。

秦煜时做的饭真的很好吃。食材和手艺完美搭配,缺一不可。

以秦煜时的工作性质,不可能在这种事上投入过多精力钻研,纪斐言知道,这是天赋。

秦煜时极为轻地笑了一下:“有泡面好吃吗?”

“怎么可能比泡面难吃?”太夸张了。

“忘了问你有什么忌口。你不喜欢主动说,所以我……”

不等他说完,纪斐言便用纸巾擦了擦嘴,回答了他的话。

“我不吃海鲜,香菜,苹果,和所有苦的东西。”

秦煜时微微一怔,显然没想到他会坦白,唇边却很快浮了一丝笑意:“行,我记住了,以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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