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骨寻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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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晚些时候,贺临招呼黎尚单独出去。
上个案子确认了一个孩子是三年前失踪的被拐儿童。三分局的人把孩子带来了市局,他们负责把人送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去。
贺临提前联系好了两边。
他们把孩子接上车,一路开了过去。
黎尚的任务就是陪着小孩子坐在后座,负责照看孩子。
那孩子是个六岁多的男孩,被拐走的时候只有三岁,懵懂的他完全不记得自己的家和父母在哪里。也不理解所谓的回家是什么意思。在他幼小的心灵里,反倒是觉得自己被从爸爸妈妈身边带走了。
面对着两个陌生的男人,孩子一上车就开始闹着要下车,小小的身躯在座位上不停扭动。
随后贺临就发现,自己好像带错了人,这个看似完美的新下属也有不擅长的工作。
比如:带小孩。
黎尚一上车就坐在离孩子很远的地方,他的坐姿端正,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场,然后冷冷地对孩子道:“别动。”
最初的一两分钟,孩子是被他的气场震住了。可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刚安静了一会,他马上就按耐不住了,开始在座位上爬上爬下,还故意往黎尚身上拱。
他似乎是对这位冰山一般的漂亮哥哥挺有兴趣。
黎尚用手指把孩子从他的身侧推开了一点,再次警告他:“别闹,你自己玩。”
这一次,维持安静的时间比上次还要短,小孩子又开始左摇右晃地移动身体,还在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
“哥哥哥哥,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啊?”
“为什么之前的警察叔叔说是带我回家啊,可是我不是刚从家里出来吗?”
好像再不管,会影响到贺临开车。
黎尚终于又动了,他拿出手机给孩子讲道理:“如果你再吵闹,就会影响司机,造成交通危险。这一路的全部车程16分钟,现在车已经开了三分二十秒,你只需要再安静十二分半,就可以了。”
他的态度不可谓不认真,时间也算得十分严谨,可惜这招对小孩子不太有用,孩子伸出小手:“可是哥哥,好无聊啊,你陪我玩游戏吧。”
见状,黎尚叹了一口气,他看向孩子,神色认真道:“好,但是玩什么,要我来定。”
小孩子:“好啊!”
黎尚问他:“成语接龙你会吗?”
“会!我玩得可好了。爸爸妈妈都说我会得成语多。”
“那我来给你出题。”黎尚略微思索说出一个词,“兴高采烈。”
“烈……”小孩子忽然就顿住了,整个人就像是个电脑当了机,又想是被施了定身咒,完全不动了。
黎尚享受着这难得的安静,转头看向车窗外:“你可以慢慢想。”
贺临一边开着车,一边也在跟着想答案。
他思考了一分钟,把熟悉的成语在脑子里过了一遍,随后意识到,这根本就是接不上来的吧?
黎尚就是在套路小孩子。
果然,两分钟后,小孩子就算迟钝也发现了这一点,他皱着眉头说:“不行,这个不好接,哥哥你换一个。”
黎尚转过头对孩子微微地一笑:“好。”他的薄唇轻启,又说出了一个词,“四分五裂。”
怎么又是裂?刚从坑里挣扎出来的孩子又被黎尚给推回坑里了。
在又思考了一分钟以后,他终于认输,哇地一声哭了。
黎尚神色淡然地从一旁的纸巾盒里抽出纸巾安慰他:“别哭,如果不会就回去多背成语。”
此刻,有一个小朋友的心静悄悄地裂开了。
听到黎尚说的那句话,贺临的脑海里不知怎的,浮现出一个略微冷漠的声音:“菜就多练。”
听着孩子越哭越伤心的哭声,他不得不出来救场。
贺临变魔术一般,拿出了两个棒棒糖,往后座丢了过去。
黎尚给孩子打开包装吃了一颗,甜美的滋味暂时让孩子擦了眼泪,安静了下来。
随后,贺临倒是非常轻车熟路,他没给孩子解释为什么之前家里的不是亲爸亲妈,直接告诉他:“我们都是警察哥哥,都是好人。等下带你去的地方可好玩了,有很多的新玩具,还有好吃的,新衣服。你听话,先在那边玩几天。”
终于,孩子不闹也不问了,吧唧吧唧地坐在后座上吃糖。
黎尚把另一颗糖捏在手里当做备用。
贺临从镜子里看到了这一幕,微微扬起嘴角。他开口道:“那个是给你的,我这里还有。”
黎尚微微一愣,垂眸盯着玫红色的糖纸,犹豫了半天也没打开包装,他低头拿着那枚棒棒糖,放在鼻下唇边,轻轻嗅着,看起来就像是在闻一朵玫瑰花。
贺临趁着红灯回头,他看到了这一幕,开口问:“你不爱吃糖啊?”
“不……”黎尚抬头,他先否认了,随后解释道,“总觉得是小孩子吃的,平时不太常吃。”
贺临笑了:“那你尝尝,这家的棒棒糖挺好吃的。”
黎尚道:“好,我等会吃。”
他这么说着,拿着糖的手却没动,丝毫没有打开包装的意思。
那小孩子见状,眼睛里闪着星星,伸出手去抢:“哥哥不吃的话给我……”
黎尚似乎是怕手里的糖被觊觎,伸手护了一下,然后把糖放在了口袋里:“这是我的,你是小孩子,小孩子不能多吃糖。”
贺临坐在司机位听着他们的对话,不由得会心一笑。
他想,虽然这位新人不会带孩子,但是不得不说,他还挺可爱的。
.
小孩子的亲生父母家距离市局不算远,半个小时的车程就开到了。
贺临把车停好,黎尚拉着孩子下了车。
在孩子走失的三年里,这家人从未放弃过对他的寻找。
他们在大街小巷张贴寻人启事;在网上发孩子的照片;在各个寻人网上登记信息;随后又在警方的资料库里留下了孩子的DNA信息。
贺临就是通过这些线索逐渐找到了孩子的下落。
直到比对结果出来,最终尘埃落定。
这场漫长的寻亲之旅才终于迎来了曙光。
提前得到了消息,孩子的爸妈早就等在了门口,除了他们两个以外,还有一众的亲戚。他们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对孩子的归来早就望眼欲穿。
看他们从车上下来,妈妈的眼眶瞬间就红了,她不顾一切地跑了过去,把孩子哭着抱在怀里,不停叫着他的小名,那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孩子的父亲也在一旁偷偷抹着眼泪,他的肩膀耸动着,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不让自己哭得太过大声。
大人们的情绪无比激动,小孩子却还蒙着。
他清澈的眼神里满是疑惑和不安,迟疑了一会,或许是被这浓烈的亲情所感染,或许是被唤醒了残存的记忆,孩子终于伸出了稚嫩的小手,在母亲的痛哭声中,怯生生地叫了一声“妈”。
妈妈浑身颤抖着把孩子抱得更紧了,紧得像是一辈子也不想再松开。
孩子爸爸感激到了语无伦次,只会不停地对贺临重复说着谢谢,那简单的两个字仿佛包含着无尽的感激。
贺临叮嘱道:“孩子还小,让他慢慢适应,多给他买点喜欢的东西。”
黎尚在一旁站着,再感人的画面也不能动摇他完成工作的决心,他把文件递给孩子父亲:“麻烦给我们签个字。”
处理完了,他把资料收好,准备回去归档。
这个案子可以打上红标了。
贺临和父母又聊了几句,不打扰他们家人团聚,转身回程。
他看了看手机,已经快到下班时间。
“东西我带回去吧,你可以直接回家,明天再存档。”贺临问黎尚,“你现在住哪里?”
黎尚报了个小区的名字,随后又道:“租的房子,就在市局旁边。”
贺临也听说过那个小区:“那里不错,离得近,能够睡到早上八点半再起床上班。”
黎尚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低着头,似是在回味刚才亲人相认的感人一幕。
贺临笑着对他说:“这种感觉还算不错吧?”
黎尚嗯了一声,系上了安全带坐好。
贺临道:“我最初虽然选择了失踪调查科,但是我真正爱上这里,还是在我破了一个案子,把失踪者送回家以后。”
随后他又道:“我们接触的案子不像是普通的刑侦案件,结局已经注定了,只需要找到凶手。调查失踪案件,就像是打开一个盲盒,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结果。”
黎尚问:“今天这样的情况多吗?“
贺临道:“能够最终找回的情况不到五分之一吧,但是每次送人回家都很令人感动。我们寻找的那些人,可能还活着,也可能已经死了。可能结局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
贺临说话时,黎尚扭头看了看他,眼前的男人相貌英俊,鼻梁高挺。在他说这些时,冷峻坚毅的侧脸让他看起来充满了正义感,可自信飞扬的眉眼,又带着曾经的少年气。
黎尚不由得有些看愣了。
贺临迎着身侧黎尚看向他的目光,脑子里微微刺痛,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又上来了,但是还好并不严重。
他继续,一句话脱口而出:“当带着一个人找回了自己的生命轨迹,我就觉得又是一次圆满。毕竟我们警务人员经历最严格的选拔,完成最高难度的训练,目的就是为了守护我们要守护的人。”
他的语气里,仿佛有一种哥帅吧的炫耀。
贺临平时不是常说这种话的人,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还觉得挺满意的,他抽空过去看了一眼黎尚的反应。
听到这句话,黎尚的目光却忽然变了,他略带不可思议地看着贺临,眼神里似乎有种贺临看不懂的情绪。
贺临被这眼神看得后背一紧,以为黎尚的这个反应,是没想到自己能说出这样的话。
第一次在人面前说这些,又被黎尚这样的目光一盯,贺临也不知道为什么顿时有点心虚露怯,于是摸摸鼻子故作镇定地解释道:“这话其实不是我说的,是脑袋里突然蹦出来的,应该有人跟我说过。”
黎尚的语气里带着漫不经心,像是随口一问:“能让你记这么久,应该是个很重要的人吧?”
实则他的视线并没有从贺临身上挪开,似乎专门在等这个问题的答案。
贺临以为黎尚是在笑话他记忆力不好,见他并没有揪着那几句话不放,松了一口气跟他开玩笑:“那一定是了,说不定是曾经的女朋友。我记不清了,哈哈。”
很好,将尴尬进行到底。
黎尚被这个答案噎住,想说的话上不上下不下地卡在喉咙里,只好叹了口气,眼睫低垂下来:结果勉强算对,过程全错。
.
贺临把黎尚放在了小区的门口。
黎尚回家,打开了房门的密码锁。一到了无人的地方,他的表情瞬间就变了,更自如也更冷漠。
黎尚一边换鞋一边想,今天和贺临重新接触,他没有再出现之前那种头疼出血的状况了,算是个好消息。
看来,他可以试着留在他的身边了。
今天晚上,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做。
这处房子他是从网上租的,昨晚他才办完了天宁基地的手续,今天一早就赶了过来。到得太急,都没来得及整理就急匆匆地去了市局报道。
房子是一室一厅,有点空荡荡的,和他的风格挺像,简单,干净,肃静。只有最基本的家具,多余的东西一件没有。
黎尚点了份外卖,又买了点必备的东西让跑腿送过来,随后开始收拾房间。
他整理得安静无声,但却速度很快,井然有序。
九年的岁月,最后能带回来的只有一个行李箱。
他过去常年穿作战服,便服不多,衣服大部分只有黑白灰,他一件一件拿出来,整齐地挂在了柜子里。
除了压缩起来的被子枕头以及衣物,还有三样东西他也带了过来。
第一样是一个长方形的计时闹钟,就算是现在常用手机,黎尚还是保留了这个闹钟,他的时间观念极强,每天做好了规划安排,差不得一分一毫。
不过就算是上好了闹钟,他也总是会在闹钟响前五分钟把它按掉,随后准时起来。
除非是伤重或者是生病到完全爬不起来,否则绝不赖床。
第二样是一个塑料小药箱,里面有十几种药,纱布,胶带,消毒水一应俱全,被他整齐地码放在了床头柜里。
最后一样是一个沉甸甸的小盒子。
黎尚打开,上面一层是好多个冰箱贴,五颜六色的,像是小孩子的玩具。
天宁基地只有队长的公寓里配有冰箱,那地方能照到太阳,晒得很多冰箱贴褪了色。
黎尚面无表情地开始整理,他把冰箱贴一个一个贴在了厨房里的冰箱上。
被晒过的冰箱贴留下了岁月的痕迹,让人能够辨认出购买的时间长短,发白的晒了很久,几个颜色鲜艳的是近一两年的。
黎尚的记忆力很好,能够清晰记得这些冰箱贴是何时又是何地购买的。
他做其他的整理都很快,唯有面对着冰箱,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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