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需要洗白[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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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后,夫妻俩双双学完车,拿了驾照,还各自提了一辆新轿车。
这下轰动了整个电机厂。
没搬家,但如今电机厂的房子只是孟玉芳中午休息的地方。
有些时候,孟玉芳在电机厂的房子,人满为患。全是来看热闹与巴结的。
孟玉芳是痛并快乐着。
有文川时不时的敲打与心理上的引导梳理,大富起来的孟玉芳也没有飘,依然如往昔一般随和。
孩子们在市里读书,户口也转了过去。
大年二十四,南方的小年
一辆小轿车,开进了孟家所在地厂家属区。
不少人都围过来,有人开玩笑,“老孟,好福气啊,你家老三家里发达了,这小车都有了。”
司机小吴下车,从车里拿出来各种年礼,笑的腼腆,“叔叔,阿姨,这是我们老板让我给您二老送来的年礼,本来说是他们自己送来的。
可今天,忽然来了一群港城来的客人,老板他们要在家里招待客人,就无法前来。”
孟父孟母也被三女婿,三女儿的大手笔给惊到了。
那年礼多的,用他们的话说,如果能存放那么久的话,这一年都不用买吃的穿的了。
此时的孟父孟母,有那么一丝丝的愧疚,当初怎么就忽视了老三,怎么就没有多关注那孩子一下。
忽视老三多年,隔阂早已经形成。
想变成亲密无间,他们做不到,也知道老三也做不到。
如今挺好。
正巧,老二来送年礼,看见老三家里派人来送年礼,看着那些肉,鱼,还有各种礼物,撇撇嘴,“有钱人就是不一样,想送什么救送什么,啧啧,有钱人就是有特权,都不用自己回来送年礼,随便打发个人来送,可真是金贵啊?”
依然习惯性的阴阳怪气。
但这次没有人附和她。
反而是从电机厂回来的孟玉敏,撇撇嘴,“二姐,别总是挑事,三姐家里一早上忽然来了客人,那客人都没有事先通知,直接上门来的。
那是姐夫的合作伙伴,不能赶人出门吧?”
如今孟玉敏已经结婚,丈夫也是电机厂的小伙子,家里的父母也在电机厂上班。
她的丈夫:杨鸣,也下过乡,也是知青,在农村没有结婚,回城后也赶上了电机厂招工,顺利的进厂。
如今她也有了自己的小家,自己的孩子,因为住在电机厂家属区,与三姐来往多了,也听多了三姐家的事,自然更亲近三姐。
孟二姐不爽的很,从老三家里的男人做生意发家开始,如今她在娘家似乎没有以前那么受欢迎了,让她很是不爽。
都在娘家风光了多年,忽然一下子有了落差,她心底不平衡。
特别是知道老三两口子都买了小轿车以后,那更是不平衡。
经常说:做生意发财有啥啊,商人成份不好。
如今跟着父母住的孟老四一家对于三姐送回来的年礼,那是喜欢的不得了。
像是没有听见二姐的话。
不搭理。
孟玉芳的地位,在娘家已经被抬高了,但她却反而想开了,不在意了。
司机小吴送完孟家的年礼,又开车回去装礼物给文家的二老送。
弄堂里
文家的小院外,小吴一趟趟的运送年礼,啥啥都有。
文昌夫妻也在。
“啧啧,老文啊,你家老大这是发了大财,你哟,如今后悔了吧?那么好的孩子,让你硬生生的给推了出去。”
“可不,当初文川那小子多孝顺啊,如今都不愿意回来了,显然是这心啊被偏心的老文两口子给伤透了。”
“换谁,谁不伤心啊,所以老人偏西可以,但不能太偏,都是亲生的孩子,就算手指有长有短,但也要有个度。”
“就是,这养老啊,不能把希望放在一个孩子身上,多放几个身上,这老年生活才过的舒心。”
“老文两口子亏大了,把个发大财的孝顺大儿子,生生的给磋磨成了再也不愿意回家看见两口子,被寒透了心的孩子。”
送来的年礼,大半依然归了文昌家里。
但在场的邻居都看到了,都可以证明文川是孝敬了父母的,至于孝敬给了父母,父母怎么处理,就不是文川能管的。
之后的二十年,文川给父母请了人照顾,重新装修了房子,但自己几乎不来曾经的家,后来也就来过两次,父母死了以后,他来过。这是后话。
三四年后,文川买下电机厂周围很大一块地皮,盖起了一家电器厂。
几年后,赚的盆满钵满的文川又开了另外一家厂:电脑,商城中有技术,还为了技术来源合理,弄出来了一个人,一个海外研发团队。
文川就是“买”的他们的技术。
几年一个新技术,一个新领域。
文川的生意越做越大,横跨多个不同的领域,成立了一家:新世界,集团。
他自己的公司集团不上市,培养了不少的人才,科学家,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好,薪水高。
一直六十五岁,正式退休,把公司交给孩子们,他自己带着孟玉芳满世界的旅游。
夫妻俩一个活到了九十岁,一个活到了九十九岁,才去了地府报道。
临死前,他总结了自己的第一次穿越:没有融入小世界的社会中,无论是养孩子,善待原主的妻子,还是创业,总有一种疏离,没有彻底融入当下。
他用赚来的钱与手上的资源,做了不少的善事,带着满身的功德金光,开启了第二世的穿越。
........
九零出国渣男
平行时空,一切皆虚构......
一九九六年,米国,某间逼仄的房间内
躺在床上,浑身滚烫,发烧到快死的文川,总算睁开了迷蒙的双眼,这下是真的迷蒙了,眼前模糊不清,看啥都蒙上了一层纱。
脑海中却有一浪一浪涌来的记忆与剧情:
原主文川,今年二十四岁,高中毕业,从华国来米国已经一年。
为了筹够来米国的费用,他卖身了(结婚了),找了一个从小就喜欢他,家里条件不错的恋爱脑妻子:吴晓娟。
结婚没多久,他带着妻子的父母吴晓娟压箱底的陪嫁钱还有他到处借的钱来到米国。
为啥要来呢,只因为他从小喜欢的女神:黎珊珊,来到了国外读书。
为了追寻女神的脚步,他一个贫家子,借了一屁股的债,把新婚妻子留在国内,把老父母留在国内(有哥哥弟弟姐姐),自己来国外追寻女神。
但他的说法是,他是来国外挣钱的。
可从来了以后,原主这个混蛋就没有想起家里的妻子与父母,也不担忧那么大笔债务,妻子一个人怎么办。
过分的是,他一点也不担心新婚的妻子是否怀孕了。
如今的时间节点,吴晓娟,已经生下了两人的闺女:文雪,他一点也不关心,也不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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