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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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枕着醺然酒意,千钟一觉睡得很沉,迷迷糊糊醒来时,周遭清冷的天光已被朦胧柔和的灯火取代。
天已黑透了。
守在她床边的银柳与她说,是庄和初抱她过来的。
庄和初见她哼哼唧唧不安稳,怕是醉酒难受,又守了她小半个时辰,哄着她喝了一碗醒酒的汤药,待她彻底睡熟才离开。
离开前,还被闻声出来的梅先生拦在院里,好生数落了一通。
千钟确实能觉出嘴里有股微微的酸苦,直伸到嗓子眼儿深处,该就是那碗汤药的滋味。
可不管怎么回想,也只能追溯到庄和初在马车里跟她说,已经很圆满了。
这句话往前,她都还能想起个大概,可从这往后的一切,就好像一场下在她沉睡时的大雪,又在她醒来之前悄无声息地化了个干净。
虽然怎么寻索都找不见,但旁人说有过,她也知道应该是有过的。
所以,千钟爬起来匆匆换了衣裳,已备好的晚饭也顾不得吃一口,就赶忙去到梅重九那儿解释。
“兄长,喝酒是我自个儿的主意,不赖庄大人。我已经知道喝酒不是个好事儿了,往后我再不敢了,您就饶我这一回吧,再有下回,您就……您就罚我饿上三天!”
梅重九这儿刚来人送饭菜,人还在把饭菜从食盒里往外取,梅重九便也没当着旁人的面接她这话,只问:“你吃过饭了吗?”
千钟照实道了声没有。
“劳烦将县主的饭菜挪到这边来吧,我与县主一起用饭。”
天已黑透了,这房里就只在桌案上聊胜于无地点了一盏灯,以便来人摆放碗筷,梅重九吩咐这一声,千钟才在昏暗的光线下发现,送来给梅重九的饭菜与她那边完全不同。
送去她那边的饭菜,无论是拿什么盛着,都是一样一样分开来的。
梅重九这里却是几样菜叠在一碗饭上,旁边另有一碗汤,摆在偌大一张桌案上看,甚是有些冷清。
千钟只是在心底里纳闷了一下,梅重九却似已觉出她目光的落处,待那送饭来的小仆应声出去,便道:“我眼睛看不见,也不习惯总有人在身旁盯着,这样方便些。”
与梅重九相处这几日,千钟看得出,这人比她更不习惯叫人伺候。
虽不知是什么缘故,可她能清楚地觉出,梅重九似乎对这些出自好意又细致周全的照拂,有种发自心底、近乎本能的抵触,甚至厌恶。
善因结不出恶果,这缘故定也不是什么能让人欢喜的事。
她这趟过来,原以为终究没有闹出什么大乱子,只要来好好认个错,这事儿也就罢了,但看梅重九现下这架势,像是没有轻易与她罢休的意思。
是以千钟一句多余的话也不敢说,梅重九不发话,她就只老老实实垂头在一旁站着。
饭菜摆在面前,梅重九也不先动,一言不发地等到她的饭菜被挪来摆好,又叫小仆在房里多掌起几盏灯,待一重重亮起来的房里又只剩他们二人了,梅重九才终于发话,让她先过来坐下吃饭,旁的晚些再说。
千钟在一片明亮间往他对面那位子上去时,才恍然明白。
梅重九方才不是有意晾着她罚站,只是担心这房里不够亮堂,她看不清桌椅摆设,又不确定她酒劲儿过了没有,怕她贸然走动,一不小心要磕碰着。
千钟心头漫过一重温热的酸涩,说不清愧疚与感激哪一样更多些,到底只嗫嚅道:“谢谢兄长。”
梅重九也不问她谢的什么,只摸索着端起碗,埋头吃饭。
千钟一坐下来,顺手便习惯地要摸那勺子,忽想起些什么,缩了缩手,转而把一旁的筷子捉了起来。
而后悄悄瞄向对面的人。
留在这儿吃饭虽不是她来这一趟的本意,却也让她捡着个难得的机会。
梅重九吃饭使的也是筷子。
只是目不能视,总归有些不便,他吃饭间一举一动比庄和初还要慢些,千钟与他对面坐着,正能把他使筷子的动作看个真切。
千钟就比照梅重九的手势,在自己手指间重新安顿了那两根纤细的木棍,又依样动了几下,果然比她自己在停云馆摸索着练时灵便多了。
接连成功夹起了几样菜,心里一畅快,千钟蓦地想起件事来。
“兄长,”千钟用筷子往嘴里扒了口饭,边吃着,边故作漫不经心问,“有没有人来向您打听过,我跟庄大人今日去哪儿了呀?”
梅重九手上一顿,咽罢口中的东西,才道:“没有。怎么?”
她在停云馆喝了酒之后,是怎么与庄和初合计的,庄和初又是如何在她的谋划上做了些变动,她又如何依计而行的,千钟大致都还想得起来。
这会儿神思清明了不少,稍稍一理,就能悟出些门道了。
庄和初选定的那关门打狗的地方,该就是停云馆。
她在停云馆嚷嚷着搜找那一通,应该很快就能传到裕王那里去,恰就能让他想到他自己把那些西北恶匪藏在自己负责搜查的广泰楼的事。
自己干过的事,自己动过的念头,就极容易认定别人也会如此。
裕王那么深的心思,又在庄和初手里连吃了几次亏,该也不会立马就信,这就要用上那个扎根在庄和初身边的眼线了。
梅重九毕竟是广泰楼的人,那眼线保不齐就会从他这儿入手。
如此步步凶险的事,将梅重九这么一个照顾自身生活都有些困难的人无辜卷入其中,便是没有裹在外头的这重兄妹关系,也没有搁在里头的那份连日说书教她识字、又处处悉心关照她的恩义,千钟心里也照样过意不去。
“我就是觉得,我醉成那样子回来,这府里肯定会有人好奇,我跟庄大人出去干什么了,想着就怪丢人的……”千钟有模有样地支吾道,“要是有人问到您这儿来,您别理会他们吧。”
梅重九默然片刻,沉着面色搁下了手里的碗筷。
千钟只当他是要顺这话头开始数落她,连告饶和起誓话都想好拿出来搁在舌头上了,却不想梅重九一开口便揭过了这篇去。
“庄和初说,明日不必教你识字,你要与他进宫去见皇后。”
这话与她醉酒的关系,千钟转眼就拐过弯儿来,忙也搁下筷子道:“是。庄大人让我学了使筷子,还有些别的礼数,晚些我就去学。您放心吧,我已经醒透了,一定能学好,绝不在宫里犯错。”
“那些都没什么要紧。只有一件要紧事,明日进宫之前,你必得想好。”梅重九淡淡又沉沉地道,“你究竟愿不愿与庄和初成亲?”
千钟懵然一怔。
这事儿哪里还用得着她来想?
庄和初已与她说了,这婚退不掉,也成不了,虽不知怎样才能达成这么个结果,但庄和初既能与她明说,那就说明,这结果已是他筹谋好的定局了。
看样子,这件事上,庄和初是不曾与梅重九细说的。
千钟迟疑了一下,还是笼统地说了句实话。
“我都听庄大人的。”
“我只问你,你愿不愿意?”梅重九眉头紧了紧,把话说得更明白些,“你已清楚,庄和初是哪条路上的人,他是时时刻刻都要与人拼个你死我活的,这样的日子于他来说,至死方休。与他成亲,就是要与他这一切牵连在一起,你想过没有,你愿不愿意?”
千钟没想过,也实在是没敢想过。
她爹死的时候她年纪还小,成亲这种事,她爹从没跟她讲过,大概也是从没想过有人会找一个叫花子来成亲,她后来倒是在街上听过不少,也看过不少。
越是高门大户,成亲越是要讲求一个门当户对,再怎么高攀低就,多也都是官找官,商找商,农户找农户,大差不离。
她与庄和初,是一个在泥里,一个在天上,他们相遇这一场,就好像他们遇见那日,皇城里下的那场足以解决余冬喝水大事的雪。
这是苍天在绝路上破例赏下的一点垂怜,不能当成是她命里该有的。
团缩在冰天雪地的大街上,在一顿顿拳脚下讨一口远不足以充饥的饭吃,不过才是短短几日前的事,她浑身伤处都还没彻底好全,自不会忘。
如今到了饭时就有饭吃,全都是干净新鲜热气腾腾的饭菜,想吃多少就有多少,热水热汤时时都有,入夜不必到处去找睡觉的地方,不必担心冻死,也不必担心犯了别人的地盘要被追着往死里打。
就连磕头求人的时候都几乎没有了。
她顶了个县主的名头,有了户籍,在这皇城里是个登记在册,有名有姓,有兄长,还有生辰的人了。
她还学了识字,往后有更多的门路能挣上一碗饭吃。
凭她这辈子再怎么积攒功德,要想在下辈子过上与这一样的好日子,怕都是痴心妄想的。
可她这辈子就已经过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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