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城有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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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这些日子来,千钟见识过的宅子也算不少了,除了梅宅和庄府,她还进过大皇子府,也进过皇宫。
要照裕王的权势来说,裕王府的气派,该在大皇子府与皇宫之间,规矩上该也在这二者之间。
立候在裕王府大门前时,千钟暗暗打量着那敞阔的门庭和森严的守卫,还觉得这估量没错,直到里头来人传话请她进去,千钟才觉出不对。
气派是没错,但规矩不对,
那回去大皇子府时,一进门便要从头到脚搜个清楚,后来进宫,更是一丝一缕都搜得仔细。
原想着裕王府定也少不得过这一道,千钟一迈进门槛就等着,可那前来请她的王府侍女却停也没停脚,就这么将她一路请了进去。
这样的门户,进门进得容易,绝不是什么好事。
就和街上叫花子们的地盘一样,最犯不得的,还不是那些把地盘守得严严实实,一见外处叫花子踏进一步就撵着打的。
那些,说到底,只是为护紧自己的一口饭罢了。
最犯不得的一种地盘,进去反而容易,可一旦进去,就轻易别想出来。
这种地盘是吃人的,外处的叫花子只要踏进去,就是把命搁下了,要是不肯为丐头在那些鸡鸣狗盗的事上出力,立马会被打成残废,叫地盘上别的叫花子领着出去,当个讨钱的“招财树”。
千钟曾有一回错踏进这种地盘里,好在及时醒觉,调头就跑,才险险保住这条命。
这会儿走在裕王府里,千钟就隐隐有些与那时一样的感觉。
可这一回,不能调头就跑了。
二进厅的大门开敞着,萧明宣端坐其中,远远就见那道细小的身影随在侍女身后朝这边过来。
满庭灯火照不透浓沉夜色,那小小一道细影压在黑沉沉的天幕之下,似是格外发憷,步子走得怯怯的,一步几顾,活像只一头扎进狼窝后悔不及的兔子。
虽浑身胆怯,倒也一步没退。
显然是有个非来不可的因由。
那浑身怯怯的人到底是随着侍女迈进门来,一路低垂着头走上前,许是来前受过什么指点,不再像往日那样跪下就磕头,只向座上有模有样地福了福身。
“梅氏千钟拜见裕王,王爷新岁百世如意,万事吉祥。”
谢宗云和先前在这里伺候的仆婢已尽皆被差了出去,萧明宣又挥退那送人前来的侍女,偌大的厅中就只剩他们二人。
千钟礼毕,一时没听见座上人出声,也不心急,只老老实实颔首站着。
萧明宣手里捧着茶,一时没作声,只听得那座旁茶炉中火舌将壶底舔得滋滋作响,时有炭火燃爆的哔剥声,一跳一跳的,像是什么专门磨人胆气的酷刑。
厅里地龙烧得旺,热气自地面源源不绝地往上冒着,可耐不住大门开敞,寒气从背后阵阵扑涌而来,千钟身裹厚斗篷,也免不得觉着越站越冷。
一直站到鼻尖儿都发凉了,才在一阵悉索碎响后,听见那比夜色还沉的话音伴着徐徐踱步声朝她过来。
“你可知道,本王府中这一处,为何叫无回堂?”
千钟一愣,无回堂?
她进门前看得清楚,那檐下匾额上的三个字分明是“步云堂”。
步云,就是平步青云的步云。
这座上人的心眼儿恨不能比滚沸茶汤里翻腾的泡泡还密,怎么可能会记错自家的门匾?
这是不知她已识得些字,有意糊弄她,还是打哪听说了她学字的事,有意摸她的底,千钟一时辨不出,但无论是哪一种,显山露水都不是好主意。
千钟心里转了几转,到嘴边就只怯怯说了声不知。
“无回,便是有来无回。既进到这里,就别想活着出去了。”
萧明宣说这话时,负手围着她踱了一圈,那森然阴冷的话音也围着她打了个转儿,千钟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心里反倒一下子踏实了。
这样的话一旦说出口,那九成九就只是吓唬人的。
千钟心头一定,脸上忙做出一副惊惶样子,吹得发凉的两手在身前绞着,颤声道:“王爷您、您别吓唬我了,年关里沾血,可不吉利!”
“本王手掌杀伐之权,岁初沾血,叫开门红,正是大吉。你这小叫花子,不识抬举,屡屡给本王惹麻烦,这岁初大吉之日,就给本王润润鞭子吧。”
说话间,萧明宣负在身后的手缓缓伸出来,也伸出他回府时顺手带进这儿来的那根打马的鞭子。
话音甫落,鞭子陡然扬起,遽尔一落!
疾影挟着厉风在眼前寸余处飞掠而过,擦着千钟身上斗篷滚边的毛峰,重重击在地上,“啪”地一声大响。
千钟惊得连退两步。
萧明宣分明瞧见她膝间软了一软,可到底还是挺住了。
人站得直,嘴上却不硬,颤声里又多了抹哭腔,听来别有一般委屈。
“我这条命,您想取便取吧。但满大街的那么多人瞧着我一路到您这来,我这条命要是断在您这儿,又给您添了麻烦,您可不能再怨我了!”
“这有什么麻烦?”萧明宣凤眸微眯,垂手一敛鞭梢,唇边勾着道戏谑的冷笑,缓缓向前,将她退后的两步补满。
“就说,你受大皇子唆使,欲趁登门贺岁之机行刺本王。本王因念你是个弱女子,未曾搜身就让你进了门,险些为你所伤,故而斩杀。”
她来行刺裕王?
千钟还为这荒谬绝伦的说辞诧异着,一把匕首已自那编排说辞的人袖间铮然抽出,白刃一转,刀柄就朝她手里塞过来。
进门不搜身,竟是在这儿等着呢。
冷硬的刀柄才一触手,千钟一下子像被什么蛰了似的,手蓦地一抖,那把匕首无人接持,便直直坠落下去。
“当啷”一响的同时,那副挺了半晌的膝盖也终于磕到了地上。
这才瞧着顺眼多了。
“王爷饶命!”人跪是跪了,却还没忘讨价还价,“您真杀了我,那、那可是便宜在我,吃亏在您了!”
萧明宣眉头一扬,“本王吃什么亏?”
“您把我一杀,庄大人身上的婚约可就没了,他想娶谁就能娶谁。您……您要是乐意庄大人娶个出身更金贵的,娘家更得势的,更能在朝廷里帮衬上大皇子的,那您杀了我吧!”
说罢,人往地上一伏,俨然一副听天由命、任人宰割的架势。
伏地须臾,既没杀令,也没赦令。
地面上暖烘烘的,跪着倒比站着暖和,千钟就这么不声不响地伏着,伏着伏着,忽觉一只靴底踏到她肩头上,一个沉缓的力道抵过来,把她往上推了推。
千钟忙乖觉地顺着这个力道跪直起身。
她一动身,那靴底便落回地上,随着又伸来了那根鞭子。
这回哪儿也没抽,只是伸来一截弯折的鞭梢,抵着她的下巴,把她低埋的脸高高扬了起来。
到底年纪还小,过了这几天好日子,就养出些红润的气色,叫灯火映着,只薄施粉黛,就足够娇俏可人了。
萧明宣冷然垂目瞧着,“一副轻皮贱骨,也不是多么难得的东西。本王能把你一个叫花子变成梅氏,就也能把别人变成梅氏。”
娇俏可人的面孔在鞭梢上扬着,不知是怕还是冷,微微抖着,嘴一瘪,眼圈儿跟着红了一红。
“给我改换籍册,让我和庄大人成亲,都是您拍板的,您再换个人,那不是折了您自个儿的脸面吗?梅先生已经认下我了,庄大人那儿,大皇子那儿,还有皇帝老爷和皇后娘娘那儿,现下我全都吃得开了,您再换个人,可不一定了。”
千钟仰头望着那执鞭在手的人,一边斟酌面色,一边桩桩件件与他数着。
“再说……再说,您都已经在我身上砸下一百两银子了,庄大人娶的要不是我,您多亏啊!”
萧明宣一片冷肃的脸不由得抽了抽。
一百两在他这儿,属实算不得什么大事,但叫人当街讹去一百两,实在是怎么想怎么不痛快。
千钟捉住这难得的一丝波澜,忙道:“您留我一命,让庄大人娶我,对您是最划算不过的。过了这个村儿,您可就再找不着这个店了!”
萧明宣哼笑一声,手一垂,撤了鞭子。
“连你能都明白,这里头对本王有如此大的好处,庄和初怎会甘心情愿把这好处送给本王?”
“庄大人情愿!”千钟忙从怀里摸出一份大红帖子,两手捧上,“我上您这儿来,就是来给您送喜帖的。”
喜帖?
萧明宣一怔,那大红帖子又朝他眼前举了举,还殷勤地帮他展开了。
“您看看,庄大人亲自写的呢!”
帖子一展,赫然是庄和初常日写奏疏的那笔字,规矩端正得与翰林院那群都差不多,泯然于众,只是在某些起落回转间有那么点不俗的俊逸。
就像庄和初这个人。
一打眼看,就是个无用书生,只在某些难得的瞬间,能在那副温和平淡到近乎庸常的表面下,窥见一星半点刺目的锋芒。
萧明宣接过帖子,只盯着上面那寥寥几行字,头也不抬问:“送喜帖,庄和初怎么不来?”
“庄大人说,他串通您身边那位金统领给大皇子办事,才被您发现,估摸着您还在气头上,大过年的,就不来跟您添堵了。”
“……”
这些个读书人,要脸的时候是真要脸,不要脸的时候也是真不要脸。
萧明宣阴沉沉地一抬眼,觑向那什么话都敢照直往外掏的人,“庄和初刚捡回半条命,为什么这么急着成亲?”
“庄大人也不急,是我怕这事儿耽搁久了,要耽搁黄了。”仍跪在地上的人扬着脸,满面正色道,“庄大人跟您对着干,惹恼了您,您八成要给他教训,他跟大皇子绑一块儿也不是您的对手呀!我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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